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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乱挂横幅要受查处
炎炎夏日总是能带动一批“暑期经济”火热上市,许多家长都忙于为孩子寻找暑假才艺班。家长需要获得信息,商家需要发布信息。于是,横幅广告这个信息媒介突然间变得炙手可热,随处可见。对此,主管部门表示,如果商家非法悬挂横幅,他们会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现象:横幅广告“横行霸道”
近日,淮秀路路边一面短短的白墙上赫然挂着六条大小不等、内容不一的横幅,“××文化艺术学校书法、美术培训常年招生”、“钢琴、古筝教育”等字样把一面墙“点缀”得十分醒目。在泉秀街、东美路、东街等人流密集的道路,也总能见到这种横幅的身影。记者注意到,这些横幅有的一边已经掉落;有的直接被缠绕在电线杆上;有的则“跑”到了路面上。
据业内人士介绍,选择以挂横幅的方式来做广告的主要以小型的公司、企业为主,因为横幅具有投入成本低、保留时间长、广告效益相对较高的优势,所以街道小区到处都有它们的身影。
市民:有碍观瞻且不安全
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市民,一些市民觉得这种广告提供了一定的资讯,但更多的市民则认为它不但影响市容,而且还有安全隐患。
刚来泉州一个多月的东北汉子朱先生告诉记者,横幅广告可以提供方便,照着上面的电话直接打过去就可以咨询;但是从某个方面来说,它又影响了市容。而家住宝洲街的陈先生认为,这种横幅是广告的一种形式,在不用花很多钱的情况下就能够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路人张先生则认为,虽然这样能提供一定的方便,但这种横幅满街挂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市容。而且这些横幅还经常被挂在马路上方,如果掉下来又没人处理就容易影响交通秩序。“有时候刮完风,整条马路到处是横幅,不小心拉倒电线杆,就会伤及路人。”
部门:悬挂横幅需要审批
那么,这样悬挂横幅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呢?对此,丰泽区行政执法局陈副局长说,如果要悬挂横幅,必须先通过市政公用事业局的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悬挂。如果发现有非法悬挂横幅的现象他们会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据了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相应罚款。市民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来源:福建户外广告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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